第五节:剩余价值之迷思
马克思号召全世界打工仔起来用暴力革老板的命,因为他认为,资本家“剥削”了工人的“剩余价值”。他马会计还算给你听:你今天干的活儿按“劳动时间”计算值10个袁大头,老板只给了你9个。你这还不去宰了他?你一听当然是一肚子火不知从哪个门往外冒。毛教主这会儿让你去天安门自焚你都不眨一个眼。
这玩意儿的理论基础叫“劳动价值论”。说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,而且仅仅是由劳动创造的。别的因素都不算。
天下文人为此争论了两百年不止。
这个争论常常落入一个逻辑圈套。因为“劳动价值论”可以有两层意义:
1、一件产品追根溯源,是劳动创造的。是嘛,你用的机器是别人劳动造的,资金原本可能是劳动挣的,追到最后,不是上帝给的就是劳动创造的。
2、一件产品在这个生产环节里,其新增价值也只是劳动创造的。资金,厂房,设备,生产管理,原始设计都不算。
反对“劳动价值论”的学人,基本上是反对第二层意思。
拥护者则是诡辩术,他们用第一层意思来为“劳动价值论”辩护,把你的招数档回去就立马跳到第二层意思上去。这种江湖术士的儿戏骗别人也就算了,跟数学家过招还是嫩了点。
在樊大师看来,你们吵了200年,不就是为那10块大洋分赃不匀打破头吗? 马克思硬说那端盘子的应该把10个全拿走。餐馆主子说不行不行你得给我留俩要不我喝西北风。这种官司再打200年也还是打不清。
唯一的永远公平的原则只有一个:周瑜打黄盖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你们干事得先小人
用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原则来说:一件交换只要是在双方自愿,任何一方无法垄断资源的前提下,这项交易就是“双赢”买卖。
请问网友你还信不信“剩余价值论”和“劳动价值论”?